依托“三大优势” 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
——长兴县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的做法
2012年,长兴县成功通过专家立项论证,成为湖州市首个,全省5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试点之一。近年来,长兴县以创建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为突破口,整体推进农业建设各项工作,农业总产值实现52.3亿元,增长12.1%;其中七大产业产值3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5%,增长26.1%。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5640元,增长12.6%,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0:1。农业特色产业为农民增收作用充分显现,七大特色产业实现增加值17.49亿元。长兴县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项综合示范县中做法有:
——依托产业基础优势,壮大七大特色产业。长兴县的传统农业特色产品有长兴三宝(白果、青梅、栝楼)及太湖三宝(银鱼、白虾、梅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转型升级,依托农业标准化大力推进、优先发展以九大农产品为主的七大产业。七大产业:花卉苗木、名优水果、商品蔬菜、茶叶、特种水产、毛竹、蚕桑。九大农产品:花卉苗木、大棚茄子、白茶、葡萄、食用菌、河蟹、生态鳖、红梅、紫笋茶。县委县政府结合长兴产业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是大力推进高效特色农产品发展。突出重点区域,鼓励发展花卉、苗木等七只高效特色农产品。二是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市场营销、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创建等方面的力度。三、。精心组织现代农业项目实施。实行现代农业项目申报管理制度,加快农业特色产业规模发展,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推广农村实用技术应用,推进种子种苗工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鼓励金融担保机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目前七大特色产业总面积突破106.3万亩,占全县农业用地面积的65%。花卉苗木20.9万亩,是浙江省最大的大规格苗木生产县,涌现出一大批以花卉生产为主业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名优水果16.3万亩,其中葡萄3.52万亩全省第一。一大批葡萄营销、种植能人不断引领长兴葡萄产业打开新的天地;商品蔬菜11.5万亩,我县的稻菜轮作栽培模式在全省推广;茶叶9.0万亩,紫笋茶获浙江省首个农业部地理标志产品、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和中华文化名茶称号;特种水产11.5万亩,其中,河蟹养殖达1.5万亩,是浙江省最大的河蟹养殖区,而长兴河蟹更是以其种草生态养殖的技法产生的优良品质,让长兴蟹成为名扬长三角的“名蟹”,其市场售价绝不输于大名鼎鼎的阳澄湖河蟹;毛竹34.6万亩,被评为全省竹木强县;蚕桑2.5万亩,成为长兴县的传统特色产业。
——依托标准名牌优势,提高农业标准覆盖率。一是扎实推进“两区”建设。长兴县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面积25万亩,已建成面积7.31万亩和4个省级高标准示范项目;和平、泗安2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2010年启动建设,累计投入1.79亿元,完成规划总投资的97.9%;洪桥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2011年启动建设;(和平、泗安、洪桥3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累计投入33466万元,完成规划总投资的69.36%),长兴县与浙江大学合作建设的浙江大学(长兴)农业科技园基本建成,核心区占地1000亩左右,总投入2亿元,建成亩效益超5000元的县级农业示范园区103个。二是加强农业标准项目实施。按照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生产规范化、产品安全化、产业品牌化的要求,积极培育了一批标准化实施主体,标准化农业主体比例为25.99%,共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7个、市、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7个。目前全县非畜禽类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为29.5%,畜禽类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为9.2%。三是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围绕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的九大特色农产品的七大产业,积极构建农业标准化体系,制定了《紫笋茶》行业标准,《栝楼》、《青梅》、《银杏》3个省级地方标准,制定了《长兴中华绒螯蟹》、《长兴葡萄》、《长兴芦笋》、《长兴白茶》等24项县级地方标准规范,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覆盖率。四、强化农业品牌建设。按照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主产区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三品”基地建设和农业品牌战略,全县已建成无公害、有机、绿色农产品基地257个,总面积达32.98万亩,认定无公害、有机、绿色农产品323只,建立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园区1个,获得国家地理标记产品2只,创建浙江省农业名牌产品10只,省著名商标12件。全力打造农产品品牌,已获得国家地理标记产品2只。创建浙江省农业名牌产品10只、省著名商标12件、浙江省著名农产品3只。
——依托优惠政策优势,强化人才资金保障。近年来,长兴县县财政每年直接用于支持农业的资金都在2.2亿元以上,并逐年上升。其中,扶持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资金每年不少于6000万元。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04年,成立了由县委办、县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质监局组成的“长兴县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调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协调、实施、推广工作。为加强创建“浙江省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县农业标准化有关的政策,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并将农业标准化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年度考核范围。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成四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县农技推广总站、乡镇农办、村农技服务站、农村实用人才。在全县各乡镇均设立了集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一体的 “三位一体”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全县现有县、乡镇(街道)两级共有事业编制的专职农技人员117名、村级兼职农技员678名。并建立了以农业龙头企业带头人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47名。三是加大政策奖励力度。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及品牌创建出台了奖励政策,制定并通过省级农产品地方系列标准和县级地方标准审定的,每只分别奖励3万元和0.5万元;获得国家、省级和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奖励实施单位5万元、3万元、1.5万元;获得国家、省、市名牌产品或驰(著)名商标,分别奖励100万元、10万元和2万元;复评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商标给予1.5万元奖励。
下一步,长兴县将通过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项目的实施,利用两年时间完成30个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完善提升和平、洪桥、泗安三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创建省市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5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30个以上,认定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5个以上,争创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5个以上,累计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种植面积达5万亩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