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质监局对该市的电灭蚊器具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57批次,覆盖该市主要生产企业。经检验,不合格7批次。在这57批次产品中,上海市企业产品13批次,不合格0批次;其他省市企业产品44批次,不合格7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76-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灭虫器的特殊要求》和GB 4706.81-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挥发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分类、标志和说明、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潮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等进行了检验。
标志和说明项目不合格将会造成使用者的操作失误,产生触电、着火、爆炸等危险。本次抽查中,有6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则表现为产品上无额定输入功率和电流值,影响消费者安全使用电子灭蚊器。
本次抽查中,有5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项目不合格,会使产品在工作状态下电气强度击穿,易造成消费者在使用或充电时触电。
本次抽查中,有4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属质量问题严重。在结构项目中,国家标准要求电灭蚊器具外壳的形状和装饰,不应使器具容易被孩子当玩具。
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国家标准对该项目要求,电灭蚊器具电源线截面积不小于0.5mm2。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潮州市湘桥区潮之星电器厂的充电式电击蚊拍、广东省揭西县小天使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的多功能电蚊拍、东莞快灵通卡西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强力电蚊拍、广东省中山市凌峰电器有限公司的蚊蝇诱灭器,因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项目不合格,被列入质量问题严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