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至8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派驻的2012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及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互查组在赤峰地区开展了为期十二天的工作。由自治区质监局食品处、食品生产许可证评审中心及锡林郭勒市质监局、二连浩特市质监局共5位成员组成的食品安全检查组对赤峰市食品生产企业和质监监管部门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组按照抽查区域、抽查重点产品品种全覆盖的原则,对赤峰市20家企业和2个旗县监管部门进行了随机检查。
检查组按照2010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要求对赤峰市饮料、酒类(包括白酒、奶酒、葡萄酒)、植物油、肉制品、食品
相关产品等20家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对企业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情况和原辅料进货把关情况、不合格管理情况、生产各加工环节控制、产品检验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及记录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查验。特别是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做了重点的检查。检查组向食品生产企业提出了加强管理制度落实、强化出厂批批检验、规范关键点生产记录、产品防护记录等详细建议,使企业进一步增强了严抓食品质量,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紧迫感,受检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意识,管理工作向细、实、严上再下功夫,发挥其质量安全主体作用。
检查组对受检的旗县区质监局的食品监管工作表示充分肯定。通过这次食品安全区域互检,基层质监局更加注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方法、措施和效果。
检查期间,赤峰市质监局有关领导和食品监管科负责人对赤峰市食品监管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检查组一行深入地交换了意见。通过互查,将搭建起监管部门相互沟通交流的有效平台,为全面提高赤峰市食品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