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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重疾标准定义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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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今天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王宪章在会上宣布,保险行业4月3日日起开始使用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重疾定义”)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使用规范”)。据了解,该重疾定义是我国首个保险行业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与之同时适用的《使用规范》是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两者均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完成。

  重疾定义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是健康保险中疾病保险产品的一种。该保险产品只有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才能给付保险金。因此,重大疾病保险不能满足被保险人所有的健康保险需求,配合其他类型的健康保险产品或健康保障计划,被保险人才能得到比较全面和完善的健康保险保障。

  《使用规范》根据成年人重疾险的特点,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据了解,各相关保险公司已经承诺自《使用规范》发布之日起开始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并按照《使用规范》的相关规定开发和管理重疾险产品,于2007年8月1日前完成使用行业统一定义的各项工作。

作者:张兰 来源:金融时报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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