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吉林、安徽、内蒙等地流通领域的电热水器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取样品151组,经检测合格131组,监测合格率为86.8%。监测中发现电热水器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电源线长度、输入功率、导线横截面积、内部布线、接地措施等项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监测中还发现一些热水器的贮水量不合格,如吉林省中和东北家电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中山市黄圃太平洋电器燃具厂生产的华尔顿牌DSZF-50ESA3 1500W型贮水式电热水器,标注贮水量为50升,实际容量仅为24升,偏差值达到-52%。
监测中发现质量较好的商品有: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销售的、标称为默洛尼卫生洁具(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阿里斯顿牌 Am40SH15-M电热水器,安徽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蚌埠市淮河路店销售的、标称为樱花卫厨(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樱花牌SEH-5001型电热水器,内蒙古民族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尔牌KCD-5型电热水器。
监测中发现质量较差的商品有:吉林省中东新天地购物公园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宁波市勤州樱康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宝泉牌 RSA551500W型电热水器,长春中东大市场销售的、标称为沈阳市东城电热电器厂生产的双貂牌CSS-45B1500W型电热水器,合肥智斌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佛山市顺德区先飞电器燃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先飞牌DSZF-60电热水器等。
附:电热水器商品质量监测部分合格、不合格商品名单
电热水器商品质量监测部分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企业名单
(工商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