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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性标准《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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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仪表电子学校的陈老师昨天向本报询问:自己前天买了一件连衣裙,发现标签上标明“甲醛含量<75mg/kg”,不知这对人体有没有害?

  陈老师前天在中南商业大楼买了这件连衣裙后,无意中看见标签上标明了甲醛含量,因为以前都没见过,就折回商场问营业员。营业员告诉她,不要紧,现在服装要求标明甲醛含量。

  昨日,记者采访了生产这件连衣裙的武汉市银达服饰公司技术负责人,他说,他们的产品都通过了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并解释标识甲醛含量是依照国家质监总局的要求执行的。

  记者随后从该局网站了解到,根据目前已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要求,婴幼儿类产品甲醛含量必须低于20mg/kg,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甲醛含量必须低于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及室内装饰类产品甲醛含量必须低于300mg/kg。

作者:王震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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