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7日至2005年2月,天津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
据了解,这次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重点范围一是重点产品,包括粮、肉、酒、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及当地群众对质量安全问题反映强烈的食品;二是重点区域,特别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及长期存在制假售假行为的区域;三是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生产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和儿童食品等风险性较大的食品企业及有过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企业;四是重点环节,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五是重点案件,即涉及食品安全的大案要案。
在此期间,该局要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但不具备自行出厂检验能力的小麦粉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进行检查;对全市所有获证的酱油、食醋生产企业逐一进行复查。组织实施对已经查明的144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强化辖区打假责任制,确定专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回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原料把关、食品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处置、食品标签和质量安全标志使用等重点环节。对夜间生产的企业要突击巡查,其他企业要制定巡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进一步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等7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对生产加工和市场销售的食品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及食品企业使用名牌产品标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