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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文件精神 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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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和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7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8号)文件精神。
 

  按照职责分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拟订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负责生产加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食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疆和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在和静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巴州质监局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食品监管职责,切实做好辖区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加工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单位或个人]的监督管理,为和静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郑华 来源:和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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