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在“十一五”规划中,国家首次将节能指标列入规划《纲要》,并提出明确目标。自2006年以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连续出台一系列有关“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及指示文件,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同时,全国人大财经委已经开始了《节能法》的修订工作,完成后将有一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配套一同发布,其中,包括有色金属能耗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有色金属能耗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目前标委会已经完成了铜、铅、锌、镍冶炼企业产品能耗标准,并开始启动《锡冶炼企业产品能耗》、《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标准的制定工作。这两项标准由柳州华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有限公司、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等单位负责起草。
为了使《锡、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国家强制性标准更科学、准确、合理,标准起草单位将对国内锡、锑冶炼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和函调,以便得到真实有效的能耗数据,同时为设定淘汰高耗能企业限定能耗指标,新建锡锑冶炼企业准入能耗指标,以及节能企业设立目标值提供数据支持。
目前,标委会秘书处已经组织起草单位组成调研小组,将对云南,广西,湖南等地的锡、锑冶炼企业展开现场调研。本次调研工作将从4月2日开始,时间两周左右。调研内容主要是收集各企业所采用的工艺,以及工序、工艺、综合能耗,同时征求对《锡、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本次调研工作结束后,标委会将于2007年4月19日-22日在宁波召开这两项标准的讨论会(见有色标委[2007]第14号)。
希望能有更多的企业了解和认识到此次能耗标准的制定对国家、行业和企业的重要意义,并支持此次能耗标准的调研工作,同时也希望有更多的企业与标委会取得联系并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
附件:《锡冶炼企业产品能耗》(讨论稿)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