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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贸市场将实现商品质量责任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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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工商局日前决定,今年上半年,青岛全市的830多处农贸市场,全部要通过悬挂明示牌、发放信誉卡等方式,实现商品质量责任可追溯。

  青岛市工商部门规定,农贸市场主办方要在每天上午9时前上传当天农产品检测结果,工商部门则把商品备案明细信息录入市场巡查电子记录台账。农贸市场经营者必须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明示牌,明示牌上有业户的营业执照、农产品来源明细卡、进货凭证、食品安全自律制度等。消费者购买商品后,经营者必须给顾客发放一张商品“信誉卡”,登记商品经营者、商品产地、保质期、投诉电话等11项内容。

  据介绍,近日,青岛市工商部门已在双星农贸市场等六个农贸市场推广商品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并要求于今年上半年在全市农贸市场全部实行这一制度,通过打造完善的农产品进货渠道查究链和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消费者的健康。 

作者:苏万明 来源:农博网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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