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审查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20日在江苏省海门市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米文忠处长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出席会议并提出了审查原则及要求。中南控股集团房地产集团、南通建筑工等标准主、参编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成立了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杨富春为主任委员、河北省保定市建设市场稽查大队张春晖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委员会。与会专家和代表认真听取了编写组对《规范》编写过程、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及有关情况的汇报,对《规范》进行了全面深入讨论和审查。审查委员会专家在认真审阅、充分讨论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为《规范》编写体例较为规范,名词术语定义较为准确,很好地处理了科学性、技术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关系。审查意见纪要如下:
一、编制组提交的《规范》送审材料齐全,符合审查要求。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是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规范》在全国建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广泛应用的基础上,重点对系统的捕影部分、传输部分、显示部分的系统架构、设备组成、技术参数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三、《规范》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规定,与有关标准协调一致。
四、主要修改意见(略)。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规范》的审查,建议编制组根据审查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