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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召开送审稿审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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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作为主编单位,会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承担了国家标准《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制订任务,并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有关要求完成了送审稿。

  2012年3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标准》送审稿审查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和标准定额研究所的有关领导出席了审查会。

  会议对送审稿的审查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审查委员会,并一致推举刘燕辉为主任委员、袁镔为副主任委员。

  编制组对《标准》编制的背景、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及其特点作了全面介绍。

  审查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并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1、《标准》送审文件齐全,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标准审查的要求。

  2、《标准》的制定可实现对绿色办公建筑的评定认证,引导并规范办公建筑的绿色设计、建设与运行,对更有效地推进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标准》在总结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建设与评价工作及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引入“建筑环境质量Q”和“建筑环境负荷L”两类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等方法,遵循“性能评价优先、措施评价优化”的评价原则,框架合理,指标分类清晰,提高了评价方法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扩展性。配套的辅助评分工具软件可操作性强,易于推广。

  4、《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在内容和方法上有所创新,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与会专家和代表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了下列意见和建议:

  1、条文进一步精炼整合,突出办公建筑特点;

  2、明确与现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衔接;

  3、进一步修改和调整附录B的评价内容;

  4、其他具体修改意见(略)。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对《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建议编制组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尽快完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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