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三家餐饮企业,存在涉嫌违反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等问题。昨天,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和麦当劳公司分别向《每日经济新闻》发来声明,两家都称自己的用人制度符合国家标准。
据媒体报道,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认为,记者提供的一份麦当劳《兼职服务员劳务协议》至少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劳务协议是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个人与用人单位只能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其次,每小时4元的工资标准肯定是违反了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在去年12月公布,并在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全省五类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中,最低的一类也达到了4.3元/小时,而广州市的标准是7.5元/小时。行政部门一旦确认了企业存在这种行为,将责令其改正,并对工人进行补偿,严重的将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第三,每天工作时间超过5小时的,不能算是非全日制用工,必须按照全日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兼职的学生,只能见习或实习,不能从事全日制工作,其他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若签订全日制合同,则不能按照时薪来计酬;第四,由于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计酬,也不存在试用期,企业安排一个月的试用期,这种规定是无效的。
昨晚,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为旗下肯德基和必胜客发表声明称:“肯德基和必胜客一贯遵守中国法律,所有员工的薪资待遇均符合国家标准。部分人士目前将我公司在广东省沿用的、法律所允许的劳务用工方式与广东省2007年1月1日生效的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混为一谈,导致了不必要的误会。我们会与广东省劳动部门继续保持沟通,确认我公司的作为始终符合法律规定。”
麦当劳也在声明中表示,“一贯遵循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为员工提供的薪酬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然而,对于上海的肯德基、麦当劳每小时付给非全日制职工多少工资,两家都不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