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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洗衣品质不保要赔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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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衣店洗坏或丢失衣物须赔偿20倍洗涤费,未达到洗涤标准应给予免费返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广东省洗染行业协会日前联合发布《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

  据广东省消委会统计,去年一年消委会就接到234宗洗涤投诉,其中65%为洗涤质量,而洗涤纠纷的赔偿问题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

  广东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办法最大特点,就是明确洗衣店要提供保价洗涤和非保价洗涤两项业务。市民洗一般的衣服时,可选择非保价洗涤,价格便宜。非保价洗涤的衣服在洗涤后出现质量问题,经过修补仍有穿着价值的,洗衣店赔偿6倍洗涤费,不能修复或者丢失的,则赔偿20倍洗涤费。

  洗高档衣服,或者有特别纪念意义的服装时,则可以选择保价洗涤,消费者在洗涤前可约定保价金额,不设上限,而洗涤费,则不超过约定金额的5%。如果保价洗涤出现衣服质量问题,修补后仍有穿着价值的,赔偿25%的保价金额,若不能修复,则赔偿全部的保价金额。

  据悉,目前包括天天洗衣连锁店、中国大酒店、白天鹅宾馆等110多家洗衣服务机构都表示愿意接受该办法的约定。
作者:陈冀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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