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广告处和广告监测中心昨天介绍了违法医疗广告的三副新面孔:一是在平面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如某广告题目是“××医院推出××服务”,内容“规范化坐诊”、“打造平价医院”、“患者就医经历”等;二是利用“庆祝”、“迁址”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这类广告以“热烈祝贺×医院通过医保验收”为内容,广告中出现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诊疗科目等;三是以医院招聘的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广告除了招聘内容外,还有大量介绍医院、科室情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