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警示约谈电梯维保单位。召集4家在上年度一次性检验合格率较低、投诉率较高的电梯维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集体警示约谈,分析电梯维保作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宣贯《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中电梯维保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严格把关等级评定工作。对电梯施工单位建立档案,实行分级评定和管理,对被评为丙级和丁级的电梯施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在两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受理所有业务。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上报发证机关提请注销施工资格。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本年度质量等级评定,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每年至少抽查2次以上,对本地注册的电梯施工单位重点加强证后监管;对注册地非本地的电梯施工单位重点加大对其驻漳州办事处的固定场所、人员配置、出勤率核实,发现无法满足在漳州地区开展电梯施工业务条件的,将暂停办理其新的开工告知业务,并在其维保合同到期后逐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