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伊始,为确保化肥等农资商品量及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近日,青海省大通县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农资经销商(店)在用计量器具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7家经营单位销售的39个批次的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检查计量器具5台(件)。 通过检查发现,一些单位计量器具存在超检定周期使用的情况,对此,执法人员依法当场责令其改正,要求使用单位将计量器具送法定技术机构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今后,大通县质监局将进一步强化后续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