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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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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省经贸委获悉:今后江西省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必须能够有效保证技术开发资金投入,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且不少于200万元。

  为了促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江西省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运行、认定、评价及调整撤销等进行了统一规范。今年3月开始,在省内行业中具有领先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总资产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才能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企业要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企业研究与实验人员数一般应达到企业职工总数的3%以上且不少于30人,技术中心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占技术中心职工总数的80%以上。

  记者还了解到,江西省要求企业技术中心应建立开放式的运行模式,有条件的企业可在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技术中心的分支机构,以帮助企业跟踪高新科技的前沿;鼓励专业对口的独立科研院所、高校和社会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与企业共建技术中心或开展技术合作。

作者:黄继妍 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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