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乐山市直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三批“共产党员示范岗”和“共产党员示范窗口”的决定》(乐直委发[2012]3号),对“党员示范岗”和“党员示范窗口”进行了命名表彰,乐山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局长李炜和乐山市质检所办公室主任余艳被表彰为“党员示范岗”,乐山市质监局办公室被表彰为“党员示范窗口”。
乐山市质监局一直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大联动、六个跨越”和“两化互动”工作主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创建和质监工作有机结合,努力促进全体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树立形象为目标,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争做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党员先锋,积极为开创乐山质监发展新局面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