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今年,云南省楚雄州质监局围绕楚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楚雄州质监系统法制工作要点》。
一、抓落实求深入,推动普法取得新成果。一是积极实施“六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州规划。加强面向企业、面向消费者、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二是加强系统内普法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以执法资格、执法骨干、新法律法规等定期培训为主,其他不定期培训为辅的系统普法培训工作。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征文、知识竞赛、专家论坛等活动,宣传质监法律法规,提高法律宣传的有效性。四是做好质量技术监督网络平台法制专栏建设。
二、抓监督求提高,推动法制监督实现新突破。一是创新执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二是加强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的常态化建设。确保实现行政权力全覆盖,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成为全系统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三是全面开展行政许可监管。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在执法检查中,重点把握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案卷等情况。提高执法检查的有效性,动真碰硬,做好检查后的督促整改工作。五是强化技术机构法制建设。加强对技术机构法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技术机构有效落实岗位责任制。
三、抓维权求和谐,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新提高。一是依法及时审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妥善处理行政诉讼、举报投诉。完善行政应诉制度,配合法院的独立审判和司法调解,认真对待司法建议。三是依法开展司法征询和应急处置工作。重视信访、投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积极参与应急处置,为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支持。
四、抓关键求提升,推动依法行政实现新跨越。一是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法治质监”建设的意见。开展推进“法治质监”建设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二是积极应对管理体制调整对法制工作的挑战。三是深入研究《行政强制法》实施对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产生的影响。四是创新法制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在执法实践中,倡导将行政指导前置、行政处罚后置、服务帮扶贯穿全过程,实行“规范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监管机制。
五、抓根本求长效,推动法制队伍和机构建设实现新转变。一是有序开展法制机构建设。通过调查研究、座谈论证,找准当前制约法制机构发挥职能的主要问题,并在装备配置、经费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二是全面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通过采取定期培训、岗位技能练兵、业务能力考核等措施,营造法制队伍的成长环境,促进法制工作人员向知识型、专家型、创新型法制人才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