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浙江省嘉兴市委关于党员干部中开展“四联四强”走访服务,进一步贯彻“百千万”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3月6日-3月7日,浙江省桐乡市质监局召集桐乡市24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开展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培训。嘉兴质监所高级工程师奕水明受邀为250多位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授课。《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于4月20日起开始施行。会上,奕水明工程师详细介绍了2011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与旧版通则的区别,新版通则增加了规格的标示方式和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修改了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标示方式,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桐乡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新版通则要求食品标签必须标明9大项,不符合规定的,桐乡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依法查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至10倍的罚款。如果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后果,并构成犯罪,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