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三项措施有效推动了认证体制的完善,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得到全面提升,为打造潍坊制造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是以宣传导向作为认证监管的喉舌,提高全社会尤其是认证监管企业的认识。借助新闻媒体和质量技监12365热线、宣传板、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认证制度和有关知识,分期介绍ISO9000等体系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HACCP认证等规范化知识,分步骤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解析,有重点地刊登名牌企业经验介绍、进行3C典型案例分析。举办企业、专家认证认可发展论坛,该局在金质网公开办证程序、内容、收费标准,使认证认可工作透明度大大加强。各监管单位也将认证制度尤其是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关要求宣传到各生产、销售以及使用单位,切实提高了认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重点做好农业方面单缸或者25马力以下多缸轮式拖拉机、植物保护机械认证相关宣传工作。
其次是以服务监管作为强化企业认证的有效手段。该局积极帮助未获证企业整理申报材料,联系认证审查机构,督促有关企业尽快提出认证申请。加强对获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帮助督促有关获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计量检测、标准化三大基础管理体系。对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不断完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等方面条件、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尽快通过样品试验和初始工厂审查,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合法进行生产经营。对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等生产条件持续不能满足认证要求,又无能力改善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全市共有1036家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26家企业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
最后是以严肃执法作为认证监管的总抓手。把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作为执法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规范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生产、经营和在经营性服务场所使用的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为广大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不断加大对未经认证而擅自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严肃性。共检查企业384家,其中,生产企业近150家,经销企业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企业234家,罚没款2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无证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取缔了部分生产窝点,促使部分无证生产企业办理了证件,推动了认证制度的实施。昌乐县局取缔了一无营业执照、无强制认证证书、利用淘汰生产设备生产销售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的窝点,涉案产品2.3万米,涉案货值近1万元。依托市(县、区分局)建立区域监管,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截至目前,对两家未认证生产企业进行了查封,对4家经销无3C认证标志产品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