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的监管,药店不得销售盐酸克仑特罗单方制剂,医师开具的单张处方也不得超过7日用量。
北京市现有盐酸克仑特罗单方制剂(指与原料药名一致,单一的一种药物制成制剂)生产企业1家。通知要求,该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确认符合相应安全管理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盐酸克仑特罗复方制剂生产企业,本市也仅有1家,企业需严格储存、使用管理,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采购、使用及库存情况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于盐酸克仑特罗单方制剂,通知规定,必须由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零售药店不得销售。
今后,北京市各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将对相关药企加强日常监督,重点检查盐酸克仑特罗原料药的购用存,以及单方制剂的购销存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采购销售行为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