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相关规定,日前,浙江省嘉兴市质监局制定下发了今年二季度市级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决定2月至4月在全市范围内对混凝土管桩等11种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突出如下特点:
一是围绕质量安全,突出重点抓监管。重点安排对混凝土管桩、预拌混凝土、油压千斤顶、塑料电线电缆、换气扇、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室内加热器、灯具、电动自行车、太阳能热水器、自镇流荧光灯等涉及安全健康类产品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实施抽检分离,注重结合抓监管。监督检查实行抽样单位与检验单位分离的工作模式。注重抽样检查与现场执法检查相结合,对实施市场准入产品抽样时,要检查抽样产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书及许可证书的状态是否有效,严厉打击检查中发现的伪造、冒用、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分析评价,系统联动抓监管。抽样数量及检验判断依据严格按照浙江省质监局发布的评价规则要求执行。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机构必须将检验数据录入《产品质量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并分类做好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形成行政部门、抽样单位、检验机构等多方联动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局面,有效提升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