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区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通知强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抓好学校食堂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立即组成检查组,对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结果要进行分类排名,并向社会公布。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力度,防止投毒等不良事件发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2012年3月底前,对各地检查工作进行联合督查,督查结果通报各地州政府(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