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做到“三查”。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议,督促学校及用餐配送单位全面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县(市、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市级监管部门组织督导检查。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落实“三禁”。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经营范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索证索票、原料贮存、加工操作、清洗消毒等内容。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是健全监管档案,严格案件查处。严格监督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及时将量化分级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要进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