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4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2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拟定2012年3月中旬召开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4次会议精神。
(二)回顾总结2011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研究部署2012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主管粮食质量安全的局领导、质量行政管理职能处(室)负责人和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主任各1人。
三、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地于3月1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传真至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广超、李美琴、陈寅
联系电话:010-58523776/3778/3383
传真电话:010-58523407/3437/3382
附 件: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参会人员报名表
国家粮食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