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是大理白族人民的母亲湖,其迤逦的风光成为了驰名中外的“风花雪月”四景之一,每年吸引着上百万的中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多年来,云南省大理州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洱海清、大理兴”的理念,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的洱海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进一步总结和提炼洱海保护与开发的经验和成果,大理州质监局充分发挥职能职责,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以洱海保护系列标准体系建设为抓手,助力洱海水资源保护。
近日,大理州质监局标准化科和质量科工作人员深入大理旅游集团洱海游船分公司,对其正在创建的质量走廊“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和“洱海游船清洁营运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工作人员通过体验游船服务,查看游船大厅、演艺厅、休闲厅、小吃部、商品部、卫生间等功能区,从标识标牌、导向系统、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人员岗位职责、游客投诉处理等方面,就旅游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船舱环境卫生、垃圾污水收集处理、游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就如何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建立健全“洱海游船清洁营运标准体系”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思路。
一是要加强宣传。在游客上船时,旅行社和导游要向游客做好环保宣传工作;在船舶航行中,通过游船广播循环播出环保常识,并在游船的主要公共区域,悬挂洱海保护的宣传标语和相关规定。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洱海游船管理制度、游船生产油污水处理技术规范、游船生活污水、垃圾、粪便处置管理规范、游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游船废气排放控制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体系,严禁向洱海排放污油和污水垃圾。三是要规范旅客管理制度,设立船舶巡视员,严防游客向洱海乱扔烟头和垃圾。四是要量化责任,公司与所属船舶、船舶与船上工作人员分别签订《防污染洱海水体安全责任状》并严格落实。五是要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工作组,具体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洱海游船清洁营运标准体系的建设,将有助于减少洱海旅游开发及游船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对洱海的污染,形成保护洱海生态环境的有效机制,让洱海更清、大理更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