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政府派出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反馈等方式,对普洱市质监局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2011年,普洱市质监局在云南省质监局和普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普洱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打击“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等,对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严格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特别是为保证全市人民吃上放心食品,对辖区内的部分食品进行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投入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经费50万元,2011年,共抽取食品样品610个,真正把抓食品安全落在实处。
督查组对普洱市质监局2011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认为,市质监局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做到了五个坚持。一是坚持一贯性。自始至终都是领导高度重视,局长亲自挂帅,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而且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每年都层层签订责任状,年底还组织考核;二是坚持了规范性。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训、监督检查都比较规范;三是坚持了整体性。在食安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质监局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能的情况下,还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四是坚持了创新性。除了常规的监管工作,市质监局还有一些创新的活动,如对企业分类监管,开展了“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还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在“普洱日报”上进行了公开承诺。五是坚持了综合性。在监管中做到了行政指导和行政执法相结合,处罚和教育相辅相成,全年普洱市未发生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同时督查组也提出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探索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方法、新思路等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