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明年《通则》实施,所有奶品都不得标注鲜奶,意味着市场的奶品将没有鲜奶和常温奶之分,消费者的消费将更加盲从,这对本地的鲜奶企业发展极为不利。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外颁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规定明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通则》相关规定,任何在市面上销售的奶品都不得标示为鲜奶。
毫无疑问,在鲜奶与常温奶大战愈演愈烈的背景下,《通则》一旦实施,无疑会对各地巴氏消毒奶企业带来致命打击。对此,广东、四川、上海等全国各地奶企一片哗然,各地奶协负责人也显得忧心忡忡。昨日,燕塘、香满楼、澳纯、光明、达能等知名鲜奶企业的代表汇集一堂,就此政策展开讨论,商量对策。
鲜奶专指原奶?
据了解,《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与此同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编制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还编写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并被指定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统一宣贯教材。其中明确指出:鲜奶的标准术语应该是“生鲜奶”,即国际标准所称的“原乳”。该《指南》还引用了美国联邦法规101部分食品标签来证明这一规定属国际惯例,认为“新鲜”一词用于食品标签或标示上,意指该食品是处于“生”的状态,并未经冷冻或任何形式的热处理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防腐处理。也就是说,只有刚刚从奶牛身上挤下的奶才称得上是鲜奶,人们习惯称为鲜奶的巴氏消毒奶则因经过了80℃以下加热消毒的加工处理而不能再称为鲜奶。
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对记者说:“这意味着,当明年10月1日《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正式实施之后,如果巴氏消毒奶的包装上还标注有鲜奶字样,就是违法。这怎不令生产巴氏消毒奶的企业感到揪心呢。”
生奶不等于鲜奶
对鲜奶专指原奶的说法,广东省奶业协会秘书长林树斌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毫无道理。”
他说,制定者之所以把鲜奶当作是原奶,根本的原因是制定此标准的有关负责人“太书生气”,结果把生奶与鲜奶的概念混淆了。他说,《通则》和《指南》的很多内容是根据对应的国际标准翻译过来的。在翻译过程中,将生奶(raw milk)和新鲜奶(fresh milk)混为一谈,并将两者等同起来,简化为生奶就是鲜奶,鲜奶就是生奶。
林树斌说,这显然是非常明显的错误。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奶业界就将fresh milk引入并翻译为鲜奶,而且如同世界各国一样,限定使用在只以生原奶为唯一原料的巴氏消毒奶单一产品上,一直沿用至今。在国际上,fresh milk一词用得非常广泛,且专指巴氏消毒奶。美国联邦法规101部分食品标签中规定了“新鲜”是处于生的状态,但同时也把巴氏消毒奶作为一种特例来加以说明:如果“新鲜”一词并不明示或暗示食品是未经加工或未经防腐处理的,在其标签或标识上使用“新鲜”一词就不受到本法规的限制,比如允许使用“新鲜”来描述经巴氏消毒加工的全脂牛奶(因消费者一般都知道牛奶都经过巴氏消毒)。
鲜奶企业发展将受扼制
佛山澳纯乳业副总经理娄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本地鲜奶企业,他对此政策感到非常不理解。他说,如果明年《通则》实施,所有奶品都不得标注鲜奶,意味着市场的奶品将没有鲜奶和常温奶之分,消费者的消费将更加盲从,这对本地的鲜奶企业发展极为不利。
荷斯坦乳业张图强认为,这一政策将对本地鲜奶企业,特别是拥有自己牧场的大型企业带来极大的打击。他透露说,目前巴氏消毒奶收购原奶的成本约为3500元每吨,而用进口奶粉的还原奶的成本不及2200元每吨。成本相差悬殊,拥有牧场的企业毫无价格竞争优势。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将加大对还原奶的投资,而逐渐减少巴氏消毒奶的投资,这将影响整个养牛业的发展。
王丁棉认为,对鲜奶变相的定义,从短期来看,会助长还原奶的发展,给本地鲜奶企业造成沉重打击;从长期来看,会误导消费者,最终伤害整个中国奶业。据他介绍,此问题在四川、重庆、上海也引起了当地奶业协会有关负责人的强烈关注,广东省奶业协会将积极听取企业意见,把企业的声音总结为书面材料,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在明年10月1日《通则》正式实施之前,给本地奶企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
由于鲜奶与常温奶竞争激烈,国际纸业与瑞典利乐也在为此暗中较劲,明年10月1日不能卖鲜奶是不是一场阴谋呢?面对记者的提问,王丁棉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