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紧张地工作和激烈地争论,校车安全标准的制订工作告一段落。其间争论最大的焦点是“长头”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明是如何注重安全,暗含部分厂家利益的博弈。对此作者不作评论。但与之相关的三个问题,作者认为值得思考:
一是,安全的实现仅仅是靠车子实现吗?
二是,在追求“安全性”的同时要不要兼顾成本?
三是,要不要考虑更多地利用现有的客车资源?
其实,大家如此关注校车安全标准,源于近期连续发生了几起校车安全事故,于是政府有关部门雷历风行,立竿见影,抓了校车安全标准的制订。作者并不认为校车安全标准不该抓,作者认为,也许还有更重要的应该考虑:
第一,是贫富差距和地区经济的不平衡问题。条件好的家庭家长开车接送孩子上学,经济发达地区有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而产生中小学生车翻人亡的是不发达地区,是穷人家的孩子。其实有“违规校车”坐的孩子还不是最困难。
第二,超载问题和其它车辆冲撞校车,实际是管理问题,是全社会的安全和法制意识问题。如果仅仅关注校车是否有高的安全标准,也解决不了这些问题。
第三,政府应该抓什么?作者认为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制订强调安全性的校车安全标准之前,至少应该关注教育投入问题、交通安全问题(不仅仅是校车)、教育资源规划问题、公民守法意识问题等。过多注重校车安全标准,会不会以偏概全?是不是避重就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