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
2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质检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炜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张沁荣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3年来质检系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工作计划。据了解,3年来,质检总局制定和修订了23项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确立了提高内部业务工作质量、提高行政效能、保证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促内部管理、促制度建设、促整改落实、防范风险的工作目标,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探索开展“一审双查”的有效平台。
会议审议了《质检总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讨论了《2012年督察内审工作要点》。
王炜代表总局党组对近3年来总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4点工作要求。
一要准确定位。建立总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总局党组贯彻落实两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规定的重要措施。作为一项工作机制,它的主要作用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落实好支树平局长关于督察内审工作的指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管理、财政制度改革的发展要求和绩效考核管理的要求,在政策指导、协调配合、信息交流、督促检查、结果运用等方面形成合力,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经济责任审计是干部管理和监督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共同任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相互协调,在制订计划、提出关注点、落实责任、结果运用等环节密切配合,为系统各单位做出表率。
三要拓宽审计范围。内部审计工作不只是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也不仅限于离任审计。要从实际出发拓宽审计范围,更好发挥职责。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行经济责任的监督和对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四要落实整改责任。审计的关键在于落实整改责任,防范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一方面要加强对系统各单位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提升审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水平;另一方面要积极运用审计结果,及时通报问题,落实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健全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要逐步公开审计结果,对违规违纪问题要按规定追究责任。要注意研究审计中发现的财务管理方面深层次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质检总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人事司、计划财务司、督察内审司、机关党委、监察局和认监委、标准委的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了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