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一台(套)特种设备从孕育诞生到投入运营使用至少涉及以上7个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给人民生命安全及社会的安定造成极大的破坏。为应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山东省滨州市质量技监部门经过多年的实践,创新出一套新的做法:在加强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同时,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特种设备制造企业上,驻厂监检,将特种设备的制造源头把好、把紧、把牢,通过对源头产品质量的监管,消除因特种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埋下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加强了特种设备在使用环节中的可靠性指数。
“很多事例和数据都说明,特种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是安全事故频发的不可忽视的起因。以往我们把许多精力都放在了对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监督、检验上。近年来,我们逐步把监督的重点移至对生产制造企业的监管上。”滨州市质量技监局特检科负责人告诉记者。
如何实行驻厂检验,驻厂监检人员须具备哪些业务素质,是否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对监检人员的监检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约束?
滨州市某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生产的编号为E0532005的煤气发生炉体因制造工艺原因造成棱角度严重招标,经滨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驻厂监检小组研究决定,对该台压力容器予以判废,不准出厂。
滨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驻厂监检人员在对某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验时发现,该企业有两份材料名称、批号、购买日期等信息完全一样的材质单。经驻厂监检人员的深入查证后发现,其中一份是参照另一份克隆的,篡改原始材料的目的是为了偷工减料。驻厂监检人员及时制止了企业的违法行为,保证了产品的质量。
某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不具备高精度设备的生产能力,但在生产换热设备时却自己加工了内部管板,并焊接完成。滨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驻厂监检员王伟国告诉记者,内部管板的加工需要很精细的技术和设备,而该企业完全没有此项设备加工技术能力。驻厂监检人员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发现反映产品制造过程的流转卡上并没有技术加工的记录,也没有任何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证明资料。最后企业负责人承认他们使用了火焰切割的方式加工管板。驻厂监检人员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将不合格的部件拆卸下来。
滨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负责人介绍说:“驻厂检验的监检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精通与特种设备制造业务相关的200余项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需同时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思想素质,才能承担起特种设备源头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据悉,自2004年以来,经滨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报废不合格特种设备5台,及时发现并制止大小问题百余起,监督并帮助制造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保障了产品质量。
为了做好特种设备的驻厂监检工作,滨州市质量技监系统制定了两套互相监督制约的闭环式监管工作体系,制定规章制度,行政机构人员对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的各项工作实行监督,而监检所的工作人员则根据各项规章制度对特种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实行有效监督。通过实施《检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对承担驻厂监检任务的检验员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对部分制造产品监检记录的抽查和受检单位质量体系运转情况的考察,考察其检验工作质量,向受检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核对该监检人员的有关情况并征求意见。2006年,一位驻厂监检人员因在驻厂检验过程中擅离职守,被滨州市质量技监局处以待岗两个月的处分。
据介绍,一些企业虽然在进行许可证审批阶段时,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具备资质的持证人员的数量和水平等都能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获取生产许可证后,一些企业将质量管理体系束之高阁,关键技术岗位的持证上岗人员流失,现场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因此,驻厂监检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各种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督促企业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运转并且帮助他们不断完善和改进,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监检人员的权力要大于厂长,只要监检人员不签名、不同意,设备就坚决不能出厂。
山东省滨州市质量技监局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创新了工作思路,将监管重心前移,把生产领域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他们认为,只有从源头保证了质量,才能减少由于特种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灾难性事故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