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韩国关于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的修订草案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日,韩国向WTO秘书处通报了“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修订草案(G/TBT/N/KOR/341)。
 

  该草案旨在加强车辆安全以及与国际安全标准一致,修订内容如下:
 

  车全重(GVW)3.5吨以下的客车、商用车和特殊用途车辆应安装刹车辅助系统(BAS)和防抱死制动系统(ABS)(新车型为2012年5月25日生效,现有车型为2013年12月31日生效)。
 

  车辆侧标志灯的标准与ECE法规No.91的规定一致(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近光灯辅助系统和夜视系统可适用(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车辆操纵性(最小转弯半径)的标准与ECE法规 No.107所规定的一致(生效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
 

  前照灯和所有照明装置,包括摩托车后视镜标准,与ECE法规No.3、19、38、50、53的规定一致(新车型为2012年5月25日生效,现有车型为2012年11月24日生效)。
 

  各种型号的自适应前照灯系统(AFS)发光强度标准与ECE R.123的规定一致(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车全重(GVW)3.5吨以上的客车、商用车和特殊用途车辆限速装置标准与ECE法规R.89的规定一致(生效日期:车全重5吨以上的客车和车全重3.5吨以上的商用车、特殊用途车辆为2012年5月25日,车全重5吨以下的客车为2012年11月25日)。
 

  车辆净功率标准与ECE法规No.89的规定一致(新车型为2013年1月1日生效,现有车型为2013年12月31日生效)。
 

  保险杠与ECE法规No.42的规定一致(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行人安全中的平头汽车免除条件与GTR No.9所规定的一致(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WTO-TBT/SPS中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