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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建议为手机用户再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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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电信通信资费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虽然电信企业在过去的一年里以各种套餐的形式进行了资费的优惠,但离消费者提出的以降低手机资费为主的一系列合理要求还差得太远。

  记者获悉,针对北京市电信资费存在的问题,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近日向电信主管部门和相关电信企业提出四点建议:

  一、降低电信通信资费标准,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众所周知,北京电信资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消费者需要相对高的价格,才能享受到和全国其他地区消费者同样的服务,这种不公平交易所反映出的价格必然是不合理的;同时,作为公共服务行业,价格的构成和资费的确定应该透明,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将成本、利润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推动价格信息透明化,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降低并明确电信资费标准,是解决移动电信资费问题的根本途径。

  二、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实现零月租和单向收费。在我国电信产业发展的初期,为了扶植新兴的移动电信产业、加快电信网络建设,电信通信的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规模经济的发展,收取月租费和实行双向收费已不再适合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来,移动通信收入增长迅速,经营成本大幅下降,已经具备了取消月租费、实施单向收费的条件。

  三、取消各种套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明明白白消费。电信资费中,各种套餐品种花样繁多、计算复杂,甚至模糊资费构成和使用条件,不利于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北京市消协负责人说,3月1日,信息产业部在其官方网站明确表态,要求电信企业减少资费种类,简化资费结构,保证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规范当前电信资费套餐制度的必要性。各种套餐制度表面看起来优惠,但是由于使用条件的限制,只能使部分消费者得到优惠 ,绝大部分的消费者则被排除在外,由此可见,各种各样的套餐制度,实际上是电信企业的促销手段,并不能彻底解决电信服务的高资费问题。

  四、取消移动通讯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移动通讯漫游费实际上是严重背离电信经营成本的现象,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信专家指出,手机漫游的成本几乎为零,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其成本与每分钟都要收取两角的费用何止相差千万倍。纵观世界各国,收取移动漫游费的国家除中国以外,极其少有。在取消移动漫游费的问题上,我国电信企业应当积极借鉴外国经验,努力消除移动通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障碍,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做出努力。
作者:曾祥素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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