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质量宣传咨询活动。举办 “质量月”系列宣传服务活动10场,发送质量月宣传短信23000余条,发出致全市企业质量工程师的“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质量工程师在行动”倡议信203封;举办食品安全在线访谈;组织“质量提升、青年先行”研究生建言献策和骨干企业领导人质量管理沙龙活动,动员企业代表参与质量诚信承诺宣言千人签名活动等。
二是推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2011年6月,福州市政府发文颁布了《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榕政综〔2011〕69号),正式设立“福州市政府质量奖”。11月启动了首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该奖项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评审所有类别授奖总数不超过五家,不设有效期。获奖企业或组织,每家将获得50万元等额的一次性奖励。
三是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为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开展了染色馒头、塑化剂、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地沟油、清污(瘦肉精)、桶装饮用水、腊肉黑窝点等8类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区域性产品质量(含食品、工业品)合格率达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