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的食品质量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的要求,为严格落实企业“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质监局于2012年1月4日至8日对87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辖区内食品企业法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检验员、从业人员等10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红山区分局领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针对《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及食品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知识进行了系统授课,并邀请市局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组领导就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有关要求进行了详尽的讲解。最后,红山分局以考试的形式对学员进行了考核。
通过培训,企业与会人员都对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国家对企业相关的政策法规等都有了更新更深入的理解,同时对企业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将有很大帮助,得到了企业的广泛欢迎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