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自治区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明确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
方案要求,全区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采购管理,把好原辅料采购关;加强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重视举报处理。通过深入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源头管理,有效杜绝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使用数量较大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监管,加强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进一步提高公众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知识普及率,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识假辨假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