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省文明委组织的对“省级文明机关”转为“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中,寿光市质监局顺利通过复查,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目前,寿光市质监局已连续4年保持该荣誉。近年来,该局严抓内部管理,狠抓精神文明,努力打造质监机关文明形象。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制度先行,为规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寿光市质监局出台了《寿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精神文明建设纲要》,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同时,他们制定完善了《寿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访工作制度》、《寿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督查工作规定》等多项制度,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到了制度化轨道,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工作积极性。
二是严格内部管理,狠抓思想教育。深入落实民主管理,在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定期召开交流会议,及时沟通干群关系,定期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全局工作纪律严谨、气氛融洽,几年来,全局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事件。同时,还狠抓思想教育,积极开展了各项素质教育,先后组织了法律、科技、礼仪等方面的培训活动,装修改造了职工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开展了运动会、联欢会、摄影比赛等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了职工业余生活。在全局形成了“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敬业奉献”的良好工作、道德风范,有效抵制了各种不正之风,维护了质监局社会整体形象。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开展行风建设,树立质监良好社会形象。积极鼓励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活动,先后开展了助学帮困、义务劳动等活动,塑造了质监人热心公益、关爱社会的良好形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大力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在办公大厅内设置电脑触摸屏,实行工作公示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包揽式服务等模式,最大限度的方便企业和投资者。规范服务用语、改进服务态度,提倡“微笑服务,亲情执法”,要求每名工作人员把“你好、请、谢谢”挂在嘴边,坚决杜绝“生冷硬横”。同时,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个人廉政建设情况与年度考核、工资奖惩挂钩;严格执行“十不准”、“五公开”制度,定期进行行风整顿。该局多次被上级和当地政府授予“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