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和维保单位质量主体责任,满足电梯安全保障和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黑龙江省青冈县质监局召开了11家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会议针对该县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治工作要求: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电梯使用管理。二是净化维保市场,遏制低质恶性竞争。三是明确维保职责,保证维保质量。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应急能力。并同2011年新增加的3家电梯使用单位分别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和主体责任告知书。
通过此次会议,提高了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明确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有助于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