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能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强化化妆品生产日常监管。
一是建章立制,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制定了《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上市监督审核指南》和《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规范(试行)》,通过统一监督办法,完善监管标准,逐步建立化妆品原料档案,健全完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生产企业卫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建立健全档案,指导各单位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逐步完善“一企一档”,建立健全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信息库,为加强监管的可追溯性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三是规范产品备案和信息管理工作。依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有关规定,加强对产品注册初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完成注册初审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21个品种,延续注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15个品种,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363个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