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就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一是突出重点,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职责交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履行职能,密切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全力以赴做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集中力量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当地食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节日消费特点,对餐饮服务业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及重点品种开展拉网式大检查。突出重点区域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集体食堂、农家乐等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突出对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的专项监督检查。严格实行农牧区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突出对农牧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是强化监管,切实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检查批发企业资质,尤其是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盐酸曲马多等二类精神药品、特殊药品的批发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批发企业及时清理;把经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等市场作为检查重点,依法对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加大非法收购药品整治力度,对非法收购和销售药品的案件联合公安机关追根朔源;重点检查特殊药品、血液制品、急救药品和治疗肿瘤类药品,对可疑药品进行抽验。对多次违法违规、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严厉查处、从重处罚,符合吊证规定的,一律吊销有关证照;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做好应急值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认真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机关和谐稳定。健全应急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