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保证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江苏省宿迁市质监局通过四项措施,全力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创新工作模式,实施“三分监管”。年初制定下发了《宿迁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全市719家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度监管等次,各县区局据此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并认真加以落实。截止2011年11月底,全市已实现监管965次,超额完成监管频次。
二是统一执法文书,规范监管方式。为提高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有效性,推进实施食品生产监管、执法、检测“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制定了《宿迁质监系统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文书(试行)》和《宿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试行)》,明确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的部门职能,各部门在检查时按照职能可依法对食品安全问题采取责令改正、监督检查抽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当场处罚等4项措施(处理),使“三位一体”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执法。
三是突出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共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乳制品、塑化剂、酒类、植物油脂及肉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进货关,从源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注重宣传教育,提升行业水平。产品质量的好坏与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有直接的关系。宿迁质监局通过召开大型食品企业座谈会、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发使用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在线学习考试系统等方式,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据统计,全年累计共召开培训会议13场次,发布专项整治信息100多条,组织1500余人观看《倒下辉煌——食品质量安全警示录》专题片,累计发放、张贴食品安全宣传单3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