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妆品生产日常监管,规范化妆品生产监督行为,提高监管能力和针对性,保障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规范(试行)》,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规范》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现场检查时要做的检查准备、检查程序与方式、检查内容、监督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对生产现场主要检查企业对原料的管理、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各项原始记录、标签标识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组织笔试,了解企业相关岗位人员熟悉、掌握化妆品法律法规、规章的程度和企业培训工作落实及效果情况。
《规范》还对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等文书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