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西晋中开展打击农村假劣食品生产加工行动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日,按照山西省质监局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山西省晋中市质监局五项举措,开展严厉打击农村假劣食品生产加工行动。

  一是进一步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对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撤销许可,强制退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是否能持续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是否能保持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是否按现行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是否明确承诺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

  三是进一步加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对不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情节严重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工作力度。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增加抽查频次,提高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加大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对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对在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给予公开通报、新闻曝光、整改复查、行政处罚等后处理措施,促使其尽快提高产品质量,杜绝生产不合格产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五是进一步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的力度。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卫生条件、生产状况、产品质量及销售范围;并根据制定的小作坊监督管理方案和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标准进行备案监管。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对生产“三无”食品和生产环境脏、乱、差,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

作者:佚名 来源: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0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