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制定的国家标准《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第1号修改单(报批稿)已完成。按照《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进行讨论,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12年1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寄回、传真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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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GB713-2008《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第1号修改单(报批稿)
附件2:GB713-2008《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第1号修改单编制说明
附件3:意见反馈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