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商务部在广东省东莞市联合召开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现场交流会。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情况,交流示范工程建设经验,明确示范工程建设下一步工作要求,不断推动示范工程建设实现新发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商务主管部门,北京市、福建省卫生厅(局)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此外,会议还特别邀请了广东省东莞市、江西省萍乡市、广西自治区益州市、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政府分管市领导出席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主要负责人和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商务部共同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需求。经过一年的建设活动,各地普遍制定了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创建标准;开展了宣传动员,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努力发挥示范效应。总体看来,示范工程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好评,示范工程的引领带动辐射效应正在初步显现并逐步扩大,主要表现在:餐饮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餐饮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健全,餐饮安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餐饮企业社会形象有效提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地已遴选出省级示范县117个、示范街182条、示范店1116家,市级示范县92个、示范街241条、示范店2165家,区县级示范街197条、示范店2298家。
会议强调,示范工程建设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有效载体和机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商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示范工程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积极稳妥、有力有序地推进示范工程建设。会议要求,各地在示范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标准、突出重点、广泛宣传、注重实效,审慎遴选示范单位、示范街和示范县,最大限度地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我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东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建设情况。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陈德伟副局长、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赵晓君副局长、广东省东莞市邓志广副市长、江西省萍乡市崔传鹏副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潘绍瑜副市长、黑龙江省宾县田尊师副县长分别就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介绍了经验。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商务部已起草了《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办法》,并将于近期联合启动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遴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