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国家质监检总局、教育部、公安部、环保部、卫生部及国家工商总局联合签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山东省青岛市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联合打击“黑心棉”专项行动。
2011年11月18日,根据群众举报,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公安部门,在胶州市质监局的配合下,对胶州市胶莱镇华鑫梳棉加工厂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现场发现,该加工厂位于胶莱镇红卫村西首一院内,以平房围成的“四合院”结构,分别有分拣、加工及成品间,院内中间堆放着四垛废旧纤维下脚,在成品间查处已经加工完毕、等待销售的棉被胎300件,产品无任何标识和警示用语,执法人员对该批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被胎产品依法予以查封,并对该批产品按标准进行了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待出据检查结果后,依法严肃处理。
进入冬季,天气渐冷,絮用纤维制品生产销售进入旺季,制售“黑心棉”违法活动有所反弹,在执法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依法打击力度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生产销售“黑心棉”违法行为,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