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床上用品和校服产品的质量安全,近日,湖北省江陵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全县学校校服、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对各类学校购买校服(含军训服)、床上用品及企业生产、销售上述产品实行报验制度,要求企业生产、销售的校服(军训服)、床上用品标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并要求各生产、销售企业销售或学校购买上述产品,须在产品交付一个月前将销售产品样品按规定的数量报送江陵县质监局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购买。同时要求各学校要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查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各学校与生产(销售)企业在定制校服或床上用品颜色、款式、质量标准时,须告知生产(销售)企业所售产品必须经过报验合格后方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