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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坚持“开门审案”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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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丰县质监局组织召开行政案件公开审理会,对一起食品违法案件进行开门审案。丰县质监局邀请丰县人大、丰县政协、丰县检察院、丰县法院、丰县法制办、丰县依法治县办、丰县纠风办、丰县文广体局等部门的领导和法律专家为评委,对案件审理现场评议,接受监督。与会人员认为,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企业,要依法严惩;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也要从重处罚;对由特定政策原因造成轻微违法的企业,应当处理好执法与服务、执法与企业发展、执法与稳定的关系。

  近年来,丰县质监局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的力度,构建公正执法、和谐执法的氛围。一是采取了“全程说理式”执法模式。通过“全程说理式”执法,使被处罚对象心服口服,接受处罚。二是举行“公开审案”。执法人员通过视频多媒体的形式,介绍案情、展示调查取证过程和证据材料。参与公开审案的案审会委员讨论案情,就案件的主体认定、违法事实、证据采用、适用法律、办案程序等方面对案件进行讨论质证。与会领导和专家充分行使咨询权、监督权和评议权,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罚幅度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以及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深化公开审案制度、扩大公开审案范围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最后,案审会在集中专家和委员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一致的审理意见。

  与会领导和法律专家对丰县质监局坚持公开审案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此举对于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开审案能更好地增强质监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有效规范质监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树立质监部门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的良好社会形象。通过“开门纳谏、阳光审案”,能及时解决质监执法中的难点,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现状与诉求,也能更好的实现质监部门与其他职能监督部门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有效化解执法中的矛盾,减轻执法中的压力,提高对违法案件查处的公正性和说服力。该局表示,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开审案长效机制,定期对辖区内有较大影响、政府或者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以及质监部门认为需要公开审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公开审理,积极推进阳光执法,打造阳光质监。

作者:佚名 来源: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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